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

林岱:從一條繩結領帶說起

我八年前來美國,以辦一份社區報為業。由於本報是one lady show,必須身兼數職,於是從沒受過記者訓練的我,開始扮演起半調子的媒體記者來。八年後,半調子還是不成調,但顧及自己年事已高,遂晉升自己為「資深記者」。儘管薪資沒升,但加官晉級總是讓人高興一陣子,頗有鼓舞軍心的作用。


前些時,因緣際會認識了陸可望,再進而拜讀他父親陸鏗老先生的資料,這下子,我才知道所謂的「資深記者」是什麼玩意兒,趕緊跑回去再去做我的半調子實習記者,以免丟人現眼。

不像人家資深記者用的是「死豬精神」,半調子記者功夫成色差,用的是「打游擊」戰術。我們既不會開發新聞,也不會製造新聞,更寫不出具有新聞價值的新聞。所以有關陸鏗先生如何立功、立德、立言等大事,就留給其他大記者去寫吧;我們這種小記者還是去找些不是新聞的新聞來玩玩。


看陸鏗先生的照片時,注意到老先生晚年衣領上常佩帶一條以琥珀狀玉石為配飾的繩結項圈(回雲南省親時也戴著)。當下我那半調子的記者眼、記者鼻突然敏感起來,料想這條項圈的背後必定大有文章。於是寫信去問陸可望。老是用十個字(七言絕句半闕)回我信的他,難得用一大段有頭有尾的白話文回我:「那是在機場禮品店隨便買的,沒有特別的價值和意義。他喜歡那顏色和樣子,戴起來比領帶方便,就一直戴了。」


唉!老先生總是不按牌理出牌,一句「因為我喜歡!」,就把我的獨家新聞美夢給粉碎了!  

「因為我喜歡!」,別人戴領帶,老子帶繩圈;     

「因為我喜歡!」,老子一件三美元的中古貨西裝穿到老,又有何不可;

「因為我喜歡!」,老子跑新聞,專搶獨家,報導要快、要準、要火爆;

「因為我喜歡!」,老子先日報後中央,新聞自由、事實真相大於一切;

「因為我喜歡!」,老子吃國民黨的飯,卻膽敢揭發國民黨的醜聞;

「因為我喜歡!」,就算孔宋家族貪汙,老子也要捅出來;

「因為我喜歡!」,老子國民黨也罵,共產黨也罵;老子不愛共產黨的中國,也不愛國民黨的中國,只愛中華民族的中國;

「因為我喜歡!」,管你是土皇帝還是美冉公,都是老子的朋友;

「因為我喜歡!」,老子寧願吃牢飯,也不能出賣提供消息來源的人;

「因為我喜歡!」,老子新聞第一,女人第二;

「因為我喜歡!」,別人想逃逃不出來,老子拚了命也要逃回去把妻子接出來;

「因為我喜歡!」,老子對感情就像對新聞,堅守「不說假話」的信條;

「因為我喜歡!」,就算被罵成現代陳世美,老子還是要做我的梨花海棠夢;

「因為我喜歡!」,老子下輩子仍要當記者,鞠躬盡粹,死而後已!因為我喜歡!


就因為對喜歡的事痛痛快快地加以取捨,老先生的一生充滿著特立獨行的軌跡,在中國新聞界更是獨步天下,被譽為:「近代中國最接近“无冕之王”的記者」。在取捨之際,老先生或有選錯的時候,非但日後自己要出書懺悔,時人也經常在他名字前加上五個字:爭議性人物。但如果讓我這個小記者插嘴,其實,不斷地(憑自己的喜歡)對許多事情進行「取捨」,正是我們這一行的職業特色。一個新聞,該不該寫?為何而寫?要怎麼寫?從什麼角度寫?要不要全部寫?等等,大記者有大記者的取捨,小記者有小記者的取捨;好記者有好記者的取捨,壞記者有壞記者的取捨。而取捨的好壞,關係到一篇報導正不正確?客不客觀?公不公正?完不完整?和精不精彩?等。


在真假之間,老先生捨假取真,用一輩子的時間去維護一個信條:「把事實真相告訴大眾」。在新聞自由與飯碗之間,老先生捨飯碗而取自由,不畏權貴,也不媚權貴,為良心工作,而不為錢工作。在生死利害之間,老先生天不怕,地不怕,挺起腰桿,大開大闔,大鳴大放,大聲講話,無畏無懼;雖然一路走得坎坷跌撞,也要讓生活過得津津有味。為了活得津津有味,老先生晚年在親情與愛情之間,跟愛情走了。他的愛情生活的確過得津津有味,但也讓人津津樂道。然而這還是取捨之間的問題。吾人皆有感情生活,豈容外人置喙?


老先生說:「做記者不難,做一輩子記者則難,做一輩子的獨立記者又更難。」雖然老先生的經驗非常人能模仿,但老先生的精神大有值得吾輩學習的地方。外頭人已把我們這一行比喻成蒼蠅行當,說什麼“防火防盜防記者”,顯然我們在取捨上已出現大問題了。在寫些無聊報導之餘,好好看看老先生,想想自己吧!


寫到這,半調子記者的另一特色:很懶,開始發作了。乾脆把我寫給陸可望的電子信cut & paste於下,準備湊成字數好交差:


․我蠻喜歡你爸的,他能夠勇敢的做自己,而我們只能羨慕他,卻做不出來。罵他的人,沒一個罵的好,把他強留下來,才叫做對不起你們母子。抱一個心不在你身上的男人,只會更痛苦。他走後你們可能更快樂,看得出現在陸媽已活出自己的滋味了。


․陸伯 不僅是有文采、有膽識、有謀略、有機運的記者,也是有為有守、至大至剛的今之俠者。(我很想說他有情有義,但怕你不爽。)他那樂觀、瀟灑、聰明、熱情,真是迷人。像耶穌是為子民而生,12 歲以後就不再是他母親的小孩般,汝父之生亦然,是在為人間樹立一種風情。他的碑上應如此寫:我來此一遊, 我玩得很開心。汝母及你們兄弟姐妹的犧牲,應是老天爺欠你們的,而不是他。他為人間也奉獻夠了。


「我來此一遊,我玩得很開心。」無論是自豪的美好,或美好的自豪,陸老先生,You made it! 容小輩美酒三杯,一杯為小記者浮一大白,二杯為永遠的大記者敬一杯酒,三杯為美好的生命乾一大杯!  

(作者為波士頓新聞報的總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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